記者從山西省扶貧辦獲悉,截至2018年底,山西省光伏扶貧項目裝機容量達262.91萬千瓦,累計建成3323座光伏扶貧電站,惠及5239個貧困村,幫扶帶動26萬余戶貧困戶。
山西地處黃土高原東部,絕大多數(shù)貧困地區(qū)光照資源充足,荒山荒坡廣闊,建設光伏電站具有得天獨厚的優(yōu)勢。2014年10月,山西被國務院扶貧辦和國家能源局確定為實施光伏扶貧的首批試點省份。
據山西省扶貧辦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底國家一次性下達山西省2017年至2019年光伏扶貧村級電站規(guī)模102.94萬千瓦,建設資金需要70余億元。按照“光伏扶貧電站產權歸村集體所有、不得負債建設、企業(yè)不得投資入股、全部收益用于扶貧”的要求,山西省在財政扶貧資金和政府債券資金總安排31億元,專項用于光伏扶貧,剩余資金缺口從統(tǒng)籌整合和定點幫扶、社會捐贈資金中解決,一次性滿足資金需求。
截至2018年底,山西省新建102.94萬千瓦村級電站全部并網發(fā)電,惠及4478個貧困村16.3萬貧困戶;2014年以來累計建設村級光伏扶貧電站3270座、123.91萬千瓦,建設集中光伏扶貧電站53座、139萬千瓦,光伏扶貧項目總裝機容量達262.91萬千瓦。
據了解,為確保光伏扶貧收益精準到村到戶,山西省制定出臺實施辦法,要求貧困村光伏扶貧使用計劃年初公示,收益分配使用結果年底公告,收益分配過程全程公開。同時,鼓勵貧困戶通過力所能及的勞動獲得光伏扶貧收益,原則上不直接發(fā)錢發(fā)物。(記者 王飛航)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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