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文物局發(fā)布通知,41名近現代大師書畫作品一律不準出境,為什么會出臺這個名單?出臺之后如何落實?又為何要制定1911年后已故陶瓷、雕塑、扇子、織繡、璽印、煙壺、漆器等7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新聞1+1》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共同關注:近現代大師書畫,為何不準出境?
為加強文物保護工作,防止近現代珍貴文物流失,近日國家文物局發(fā)布通知,修訂了1911年后已故書畫類作品限制出境名家名單,其中張大千、豐子愷、劉海粟等41名近現代大師書畫作品一律不準出境。
這個名單如何界定?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我想這些名單的確定是一個綜合考量,包括根據這些作品的藝術價值、文物價值、科研價值,以及它在國內的存量,以及出境的情況,做了一個綜合評判。
陶瓷、雕塑、織繡、璽印……為什么這7類名家作品也被限制出境?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需要法律保護的文物,它的標準也是隨著時代的變遷而在不斷變化。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歷史上各個時期的珍貴藝術品,都是可以納入文物保護法的保護對象的。隨著時代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fā)展,現在像包括陶瓷、扇子、漆器等所承載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文學價值甚至學術價值,也在逐漸加大。因此,這次國家文物局把這7類近現代的藝術品和工藝美術品,也列入禁止出境的名錄之內,體現了社會的發(fā)展。
如何理解“一律不準出境”?還能出境展覽嗎?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從文字上解讀,好像“一律不準出境”就是不能出境的意思。但從法律上講,這并不是一個準確的解讀。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國有文物、非國有的珍貴文物和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禁止出境,但出境展覽和因特殊原因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所以可見這些“一律不準出境”的近現代藝術品,還是可以出境展覽的。文件的主要目的,是阻止這些近現代珍貴文物的流失,而不是去阻止它們的出國境的臨時展覽,所以這不會影響到中國文物的國際傳播。
如果不加限制,這些名家書畫到了海外,損失是什么?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一個國家所需要保護的文物范圍,是根據社會、經濟等各方面的發(fā)展而不斷變化的。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我們已經日益意識到近現代文物的價值,并把它納入此次禁止出境的名錄。如果任憑這些文物出境,無疑會導致中國珍貴文化遺產流失,而且它一旦流失出境,今后我們再借助法律手段去追討,將變得非常困難。
誰來把關?海關如何提高鑒別和攔截能力?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近年來國家文物局和海關一直在進行文物執(zhí)法能力提升的合作和培訓?,F在我國每年的出境人數非常多,但我們在出境時,旅客的貨物通常都會過X光機檢測。如果檢測到可疑的、屬于禁止出境的文物,海關人員會當場要求開箱檢驗。如果判斷它不屬于管制的文物則放行;如果初步判斷屬于或者可能屬于管制的文物,則會聯(lián)合文物出入境審核專家進行當場驗證;如果初步審核屬于管制的文物,會進行扣留。我國有21個文物進出境審核檢驗處,所有文物出境申報都會經過嚴格審定,只有經過審定允許出境的文物才能夠出境。一方面依靠技術,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法律的懲治力度。這次國家文物局修正的通知,也體現了我們對近現代文物保護力度的加大。同時隨著現在的文物保護法正在醞釀修改,以及今后可能的刑事法律的修改,我想我們國家對于文物保護的力度會越來越大。
還有158位名家代表作不準出境!“代表作”如何認定?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霍政欣:代表作的認定,確實是一個非常專業(yè)的事情。據我所知,21個文物進出境的審核鑒定處都是云集了我國在文物鑒定方面的專家,有專門負責瓷器鑒定的,有專門負責近現代書畫鑒定的專家。關于代表作的認定,我想原則上由這些審核檢驗處的各方面專家來鑒定。如果確實碰到特別疑難的一些代表作的鑒定,國家文物的主管部門會聯(lián)合專家展開鑒定,來把代表作的認定做到更加科學、更加合理。
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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