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衛(wèi)視的《來了就笑吧》綜藝節(jié)目中,藝人王祖藍曾cosplay成“葫蘆娃”造型。然而,這段表演并未取得葫蘆娃的版權方上影廠的授權。2019年7月,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以下簡稱“上影廠”)起訴了被告安徽廣播電視臺,以及節(jié)目制作方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熙公司”)。
近日,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安徽衛(wèi)視和世熙公司構成侵權,要求立即停止播放“葫蘆兄弟”的相關內容,并賠償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10萬元經濟損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
上影廠起訴稱,其系“葫蘆娃”著作權人。“葫蘆娃”系國內外熟知的經典卡通形象,具有極高的文化內涵和商業(yè)價值。上影廠認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
安徽衛(wèi)視認為,他們采用葫蘆娃的形象并未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僅僅是對葫蘆娃形象的創(chuàng)造性使用,不僅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反而對“葫蘆娃”形象起到了推廣的作用。
北京互聯(lián)網法院認為,《來了就笑吧》中王祖藍的表演,演員表演采用的服裝造型雖然在發(fā)型、臉型上與涉案作品存在一定差異,但經比對演員使用的大型半身圖案、服裝配飾均與涉案作品相同,而涉案作品中人物形象的眉眼造型、服裝配飾占據涉案作品的比重較大,是區(qū)別于其他作品而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主要體現(xiàn),可以認定涉案綜藝節(jié)目與涉案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二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使用涉案作品,并通過互聯(lián)網向公眾傳播,侵害了上海電影制片廠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關于賠償數(shù)額,由于雙方未能提交證據證明上影廠的經濟損失及被告的違法所得,法院綜合考慮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權行為時間間隔、侵權行為影響范圍等因素,被告雖主張已經下架涉案節(jié)目,但在庭審時仍然能夠在線觀看,并未及時停止侵權,客觀上擴大了損害結果。
綜上,法院酌情確定二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萬元。
轉自: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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