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又有最新進展。“我們代理的首批案件于9月19日上午在杭州中院開庭,這是涉及被告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首次開庭,對后續(xù)案件具有重要借鑒意義。”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
回溯前情,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發(fā)布公告稱收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jiān)會查明,龍薇傳媒、萬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主要事實包括:在控股權(quán)轉(zhuǎn)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趙薇等相關責任人一并處罰。
根據(jù)《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quán)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9月14日晚間,祥源文化發(fā)布訴訟公告稱,目前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8月2日,有16起涉及公司的案件開庭。
據(jù)了解,9月19日上午法院共安排兩起證券虛假陳述案件開庭,其中一案原告當庭申請追加趙薇為被告,合議庭評議后決定另行安排開庭。另一起案件是厲健代理的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案,原、被告共有6位律師出庭,庭審時間從上午九點半一直持續(xù)到十二點。
起訴材料顯示:原告來自上海,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合計買入萬家文化1萬股,均價20.94元/股,至今仍持有。經(jīng)律師計算,索賠金額9.62萬元,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利息損失。
據(jù)厲健介紹,庭審焦點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構(gòu)成證券虛假陳述?如果構(gòu)成證券虛假陳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認定?趙薇是否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圍繞爭議焦點,原告提交了對賬單、證監(jiān)會處罰決定等9份證據(jù),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證據(jù),被告趙薇提交了20份證據(jù)。由于被告不同意調(diào)解,法院將擇期作出判決。
“目前我們正在繼續(xù)征集投資者索賠,由于本案揭露日爭議較大。”厲健告訴e公司記者,根據(jù)司法解釋,暫定索賠條件是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4月1日后繼續(xù)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買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繼續(xù)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值得關注的是,8月4日祥源文化因信息披露違法再次被證監(jiān)會處罰,符合相應條件的投資者可以另案起訴索賠。祥源文化“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三年訴訟時效內(nèi),索賠規(guī)模還將進一步擴大。
公開資料顯示,自2007年起,杭州中院先后審理投資者訴杭蕭鋼構(gòu)、華盛達、中捷股份、數(shù)源科技、露笑科技、宏磊股份、宋都股份、天目藥業(yè)等多起有重大影響的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gòu)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全國法院十大調(diào)解案例。
轉(zhuǎn)自: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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