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燃氣滯納金有望取消 16年收取或將成為歷史


時間:2014-04-03





  四川省執(zhí)行了16年的燃氣費滯納金收取或將成為歷史。昨1日上午,成都市燃氣公司總經(jīng)理車德臣表示,燃氣費滯納金取消,或將只是時間問題。去年,成都公益律師邢連超起訴燃氣公司,要求退換其30多塊錢的燃氣滯納金,但被判敗訴。

  記者了解到,按現(xiàn)行《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每月燃氣費應在30天內(nèi)繳納,否則將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對欠繳的燃氣費收取滯納金。邢連超表示,水費、電費都沒提滯納金了,為何燃氣還在收?

  對此,成都市燃氣公司總經(jīng)理車德臣表示,我省在3月19日啟動了《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其中“收取滯納金”內(nèi)容有望刪除。

來源: 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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