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廣元頻道消息 近日,由廣元青川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原四川省唐家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副處長杜玖泉(主持日常工作)因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經青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判處杜玖泉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8年“5·12”大地震過后,時任青川縣規(guī)劃和建設局局長的杜玖泉,承擔起了災后重建規(guī)劃和建設的重任,后到唐家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但榮譽并沒有使他感到滿足,權力的集中更是讓他的人生觀、價值觀發(fā)生了偏差,從而讓他走上了一條犯罪的不歸路。
經檢察機關查證,在其擔任規(guī)劃和建設局局長期間,在實施縣城道路改造、廣場綠化等工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先后21次收受賄賂85萬余元;并先后25次采取虛開發(fā)票報賬,套取公款30余萬元。
來源:四川在線廣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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