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5年各市州降塵目標下達


作者:劉宇男    時間:2015-04-09





 成都PM10年均濃度要再降5%

  雅安、巴中、廣元等盆周城市,要達國家空氣質(zhì)量二級標準

  甘孜州和阿壩州,要達到國家空氣質(zhì)量一級標準

  4月8日,省環(huán)保廳公布《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目標分解表》,為各市(州)確定了2015年P(guān)M10年均濃度目標。其中,成都市在去年大幅下降基礎(chǔ)上,今年還要再降5%,PM10年均濃度不得高于117微克/立方米。

  PM10是大氣中直徑≤10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是肉眼可見的灰塵。PM10年均濃度,是近年來我省空氣質(zhì)量改善政府責(zé)任目標的主要考核指標。按國家空氣質(zhì)量標準,PM10年均濃度低于7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低于4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一級標準要求。

  根據(jù)2015年的降塵任務(wù)分解表,成都、自貢、南充、內(nèi)江、宜賓、瀘州等城市,PM10年均濃度分別要≤117微克/立方米、105微克/立方米、103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92微克/立方米;雅安、巴中、廣元等盆周區(qū)域,分別要≤68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質(zhì)量二級標準;甘孜州和阿壩州要≤40微克/立方米,達到國家空氣質(zhì)量一級標準。(記者 劉宇男)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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