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臺的《鄭州市技術轉移補助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對于鄭州市轉移科技成果的科研單位和引進先進科技成果的企業(yè),將給予獎勵。
《細則》明確了具體的補助標準。例如:支持高校設立市場導向、機制完善、運行高效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市場主體建立專業(yè)性質、定向服務的技術交易服務機構,經認定,鄭州市將一次性給予新建機構30萬元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和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獎補,省級以上補足差額;對促成技術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按照技術合同交易額給予3%的獎補,同一技術轉移機構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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