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獲悉,為合理滿足群眾和企業(yè)購車需求,促進全省汽車消費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省公安廳、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等六部門決定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措施。新調整后的管理措施自2024年5月22日起施行。
此次新調整后的管理措施明確:本省鼓勵使用新能源小客車,單位或者個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的,可以按需購置新能源小客車。購置新能源小客車后,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
同時,新調整后的管理措施也明確:需要購買普通小客車(含燃油車等)的單位或者個人,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的,均可通過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海易辦APP或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需申請,申請通過后即可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
5月21日,就群眾關注的海南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措施,海南日報記者采訪了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
問:管理措施調整前,已取得指標的新能源小客車和普通小客車,如何辦理登記上牌?
答:管理措施調整前,已通過調控系統(tǒng)申請并取得小客車指標的,可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業(yè)務。
問:管理措施調整后,購買燃油車的單位或者個人如何申請并辦理登記?
答:需要購買燃油小客車的單位或者個人,其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可通過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www.hnjdctk.gov.cn)、海易辦APP或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需申請,申請通過后即可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
問:普通小客車提出申請后一般多久可以通過?
答:申請后,只要符合條件的,一般不超過1個工作日可通過申請。
問:對調整前已提交申請并通過審核,但未取得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的,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嗎?
答:不需要。調控管理系統(tǒng)將自動配置普通小客車申請文件。
問:對調整前已提交申請但未通過審核,還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嗎?
答:對已提交普通小客車指標申請但未通過審核的,申請人需要通過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www.hnjdctk.gov.cn)、海易辦APP或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重新申請。
問:對調整前因逾期未使用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的,申請年限還受約束嗎?
答:不受約束,可重新申請。
問: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或有其它問題,如何反映、咨詢?
答:申請人如對反饋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反饋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調控管理機構提交復核申請。經復核,調控管理機構將有關情況通過小客車調控系統(tǒng)(www.hnjdctk.gov.cn)或咨詢服務熱線電話反饋申請人。咨詢電話: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問:新的管理措施適用哪些單位?
答:適用單位包括本省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外國駐瓊領館、外國駐瓊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瓊代表機構以及在本省登記注冊的企業(yè)、社會組織。
問:新的管理措施適用哪些個人?
答:適用個人包括我國內地的居民和軍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居民、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記者良子 通訊員周麗)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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