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福建省鼓勵通過PPP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停車場,省級財政給予每個泊位5000元補助。
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共停車場項目建設,福建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要求,新建公共停車場項目采用PPP模式。2020年前,對除新開工工程按規(guī)定應當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和路內(nèi)停車泊位外的公共停車位,采用PPP模式實施的,省級財政給予每個泊位5000元補助。
對于參與新建公共停車場項目的社會資本,將通過收取停車費及相關便民服務收益等方式,獲取合理回報。針對停車費及其他收入不足以覆蓋項目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的情況,政府可提供補償性資源,包括停車場自身及周邊區(qū)域的戶外廣告資源、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ATM機等便民金融服務設施等,并將這些補償性資源的經(jīng)營管理權交予項目公司。在此情況下,若項目回報仍存在缺口,則由政府給予補貼,并納入同級或分級財政的中長期預算規(guī)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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