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京都律師事務所發(fā)布楊紫名譽權案一審勝訴的案件播報。事務所表示,被告金某故意通過微博發(fā)表侮辱楊紫人格尊嚴及貶低其形象的誹謗性言論,侵害了楊紫的名譽權,被判決向楊紫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合理支出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37471元。
因涉案微博賬號已被封禁,律師事務所公開發(fā)布了金某的書面道歉信。
隨后楊紫工作室轉發(fā)并發(fā)文:“言論自由應遵守法律界限,每個人的合法權益都不容侵犯,對于賬號侵權行為,我們都會依法追究,合理維護藝人的正當權益。網絡是文明交流之地,不要讓語言成為傷人的利器?!?/p>
轉自:鳳凰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yè)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lián)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yè)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