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費者在吃東西的時候會出現過敏反應,這是因為食品中存在一些消費者不知道的“過敏源”。從明年起,這些易導致消費者過敏反應的食品將在包裝上標注“過敏源”。記者采訪中了解到,齊齊哈爾市大型超市中的一部分食品已經在包裝上標示出了“過敏源”,但規(guī)格和用詞卻千差萬別,消費者要想弄懂還得仔細琢磨。
昨天下午,記者在龍華路一家超市看到,不少進口食品在成分標注上,都會注明其中含有會引發(fā)過敏的成分。如英國生產的一種早餐麥片,注明“不適合對花生敏感患者,含有微量其他果仁及牛奶”;美國生產的一種脆麥圈,注明“可能含有微量花生,堅果或大豆”;香港生產的一款花生糊上也有類似注明。不少國產品牌在其包裝上也有詳細的過敏源注明,如大白兔奶糖的包裝上,寫著含有致敏源“乳制品”。在勞動橋附近的一家超市,煙臺廣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夾心餅干上,不僅列舉了餅干中含有的幾種過敏源,還注明該生產線上同時加工含有小麥、蛋、花生等成分的產品。
采訪中記者發(fā)現,那些采用過敏提示的產品,規(guī)格不一,用詞相當含糊,讓消費者看得一頭霧水。譬如某款原產哥倫比亞的咖啡粉,只在配料欄旁用相同的字體寫明含有牛奶和大豆,但并不說明這是過敏物質,消費者不仔細留神根本看不出來,而且用詞曖昧,就算看到了也很難將其跟過敏物質聯系起來,難以起到警示作用。還有一些提示字眼被放置在包裝上最不顯眼的地方,仔細找也要費半天的勁。另外,就算是著名的食品企業(yè),標簽上寫法也非常混亂,配料上標明含有蛋類,但在過敏提示上卻僅僅標出有奶類,讓人看得莫名其妙。更讓人擔心的是,很多兒童食品上對過敏源的提示做得非常不到位,例如果凍產品專柜上,明明大部分都含有奶類或蛋類原料,但就很難看到有警示字眼。
據了解,明年將強制執(zhí)行的包裝標示“過敏源”,是根據2012年4月實施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執(zhí)行的。其中,列舉了8類可能引發(fā)過敏的食品,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等,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在致敏物質中,明確提出:如果在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品或制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
來源: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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