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印發(fā)通知,對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強調,2023年高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2號)等文件要求,堅持穩(wěn)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健全完善考試招生規(guī)章制度,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規(guī)范管理,確保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關高校要高效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試招生各項工作。要深入總結近年高考組考防疫工作經驗,科學制定特殊類型考試工作方案,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線上考試等非現場方式,嚴格控制現場考試規(guī)模,同時,進一步細化完善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通知強調,各地各相關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規(guī)范管理。嚴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嚴格執(zhí)行考評人員回避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特殊類型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yè)復測。嚴禁開展特殊類型招生的高校、內設學院(系、部等)及教職工組織或參與考前輔導、應試培訓或與社會培訓機構勾連牟取不正當利益。嚴厲打擊培訓機構涉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違規(guī)違法行為。嚴格執(zhí)行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認真落實中學、高校、地方、國家四級信息公開制度。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對于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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